各部门、各单位在进行信息化项目招投标流程结束,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应按学校相关规定,登录学校合同管理系统(由融合门户登录进入),在线办理与承建厂商签订合同的手续。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款项30%作为首付款;项目实施中,可按照上述功能模块分阶段验收,单项功能模块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可按该功能模块权重比例进行付款(单项模块付款额=本阶段付款总额*权重),至项目所有功能模块全部开发上线完成,分阶段累计付款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0%;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承建方向学校支付10%履约保证金后,学校向承建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10%履约保证金作为维护预留,如无质量与售后服务等方面问题,以免费质保期为限分期退还(例如,免费质保期为2年,则质保期满1年后退还5%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2年后再退还5%履约保证金)。